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今年新疆高考分数线是升高还是下降和今年新疆高考很多项数据有关,包括2020年新疆高考难度系数、新疆招生计划总人数、新疆高考报名总人数等,下面是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的关于2020年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是升高还是下降的详细内容,一起来了解。
根据2020年新疆高考各项系数的分析,今年新疆高考分数线相对于2019年整体保持平稳,变化坡度不大。下面是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的数据详细信息:
1、2020年新疆理科本科一批次普通类预测分数线为445分;
2、2020年新疆理科本科二批次普通类预测分数线为327分;
3、2020年新疆理科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预测分数线为175分;
4、2020年新疆文科本科一批次普通类预测分数线为512分;
5、2020年新疆文科本科二批次普通类预测分数线为383分;
6、2020年新疆文科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预测分数线为175分;
年份 | 考生所在地 | 考生类别 | 批次 | 预测分数线 |
---|---|---|---|---|
2020预测线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一批次普通类 | 445 |
2020预测线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二批次普通类 | 327 |
2020预测线 | 新疆 | 理科 | 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 | 175 |
2020预测线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一批次普通类 | 512 |
2020预测线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二批次普通类 | 383 |
2020预测线 | 新疆 | 文科 | 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 | 175 |
2020年新疆高考是非常特殊的一年,今年新疆高考延迟一个月、全国高考人数创新高,一起来了解关于2020年新疆高考录取分数线预测的文章汇总吧。>>>查看全文
2020年新疆高考是比较特殊的一年,今年新疆高考分数线趋势是整体稳中有降,保证公平,按照近年来的高考分数线来看,2020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变化幅度应该不大,对于那些想要考取二本大学的学生来说,文科的二本各省分数线在380到480左右,而理科各省的分数线也会在350到450分左右,这会根据每个省份高考报名人数的不用而有一些变化,对于一些特殊的省份,高考分数线还会有一些变化。>>>查看全文
3、2020年新疆今年高考分数线预测,文理科录取分数线预测是多少
2020年新疆高考延期一个月,新疆高考今年的难度变化、录取分数线预测瞬间成为全民热议话题,不管是学校、考生、家长,都十分关心高考延后一个月将带来的变化,今年新疆高考试卷难度会有下降吗?今年新疆高考分数线是不是会下调?本文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关于2020年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的相关信息。>>>查看全文
新疆高考考试结束后,今年新疆高考和批次预测线收到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热议,有的专家们预测2020年新疆高考分数线会降分、有的学者预测2020年新疆高考分数线或涨分,那么2020年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到底是什么样的趋势呢,一起来了解。>>>查看全文
5、今年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是多少,2020年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
高考就是一场跟自己的对话,是实力加心态共同作用的结果。2020年新疆高考考试结束后,相信每个考生心里都有一个自己的预估成绩。本文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关于今年新疆高考分数线预测的相关知识,可供大家参考。>>>查看全文
年份 | 考生所在地 | 考生类别 | 批次 | 分数线 |
---|---|---|---|---|
2019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一批次普通类 | 450 |
2019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二批次普通类 | 326 |
2019 | 新疆 | 理科 | 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 | 180 |
2019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一批次普通类 | 510 |
2019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二批次普通类 | 387 |
2019 | 新疆 | 文科 | 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 | 180 |
2018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一批 | 467 |
2018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一批(民考汉) | 398 |
2018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一批(双语班) | 376 |
2018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二批 | 341 |
2018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二批(民考汉) | 310 |
2018 | 新疆 | 理科 | 本科二批(双语班) | 309 |
2018 | 新疆 | 理科 | 高职专科批次(双语班) | 200 |
2018 | 新疆 | 理科 | 高职专科批次(民考汉) | 200 |
2018 | 新疆 | 理科 | 高职(专科)批次 | 200 |
2018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00 |
2018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一批(民考汉) | 421 |
2018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一批(双语班) | 384 |
2018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二批 | 372 |
2018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二批(民考汉) | 353 |
2018 | 新疆 | 文科 | 本科二批(双语班) | 350 |
2018 | 新疆 | 文科 | 高职专科批次(民考汉) | 200 |
2018 | 新疆 | 文科 | 高职(专科)批次 | 200 |
2018 | 新疆 | 文科 | 高职专科批次(双语班) | 200 |
2017 | 新疆 | 理科 | 汉语言本科一批 | 437 |
2017 | 新疆 | 理科 | 汉语言本科二批 | 333 |
2017 | 新疆 | 理科 | 汉语言高职(专科) | 200 |
2017 | 新疆 | 文科 | 汉语言本科一批 | 486 |
2017 | 新疆 | 文科 | 汉语言本科二批 | 375 |
2017 | 新疆 | 文科 | 汉语言高职(专科) | 200 |
2016 | 新疆 | 理科 | 汉语本科一批 | 464 |
2016 | 新疆 | 理科 | 汉语本科二批 | 394 |
2016 | 新疆 | 理科 | 汉语本科三批 | 363 |
2016 | 新疆 | 理科 | 汉语言高职(专科)批次 | 200 |
2016 | 新疆 | 文科 | 汉语本科一批 | 487 |
2016 | 新疆 | 文科 | 汉语本科二批 | 415 |
2016 | 新疆 | 文科 | 汉语本科三批 | 372 |
2016 | 新疆 | 文科 | 汉语言高职(专科)批次 | 200 |
2015 | 新疆 | 理科 | 汉语言本科一批 | 446 |
2015 | 新疆 | 理科 | 汉语言本科二批 | 381 |
53.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37号)及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文件精神,确定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和双语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54.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凡符合第50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学校四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5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6.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地县两级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班级)无异议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规定时间上报新疆教育考试院。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