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西安培华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西安培华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及《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培华院教发〔2017〕33 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学生自愿申请和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为前提。
各接收学院应综合考虑本学院各专业社会需求、学科发展需
要、专业布局、教学资源等因素确定接收学生人数,原则上接收学生人数不能超出当年招生计划 10%,不得因学生转入影响教学质量。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1)经严格考核证明(专业考试或相关的资格证书),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可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校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学生应当服从调整;
(5)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大学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2)跨学科大类、跨层次者;
(3)其它学习形式转入普通高等教育统招学习形式者;
(4)以特殊招生形式(含保送生、政法干警、专升本、五年一贯制等)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5)委培生、定向生;
(6)已转过专业者;
(7)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者;
(8)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按学校规定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或应予退学和无其他正当理由者;
(9)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的。
二.转专业办理程序
1.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手续在大一和大二的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办理审批手续,流程手续在下一学期的开学初办理。
2.专科学生转专业审批手续在大一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办理审批手续,流程手续在下一学期的开学初办理。
3.学生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在各二级学院领取《西安培华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学生转专业手续办理表》(见附件 2),附相关材料(转专业原因及支撑材料、转专业申请书,若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专业者,须附医院证明)。经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查同意后, 由拟转入二级学院以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并由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上报教务管理中心。教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审批通过后学生可按照相关流程办理转专业手续。
4.学校官网对转专业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方可上报教育厅备案。
三.本办法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印发的《西安培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培华院教发〔2017〕34 号)同时废止。
西安培华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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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计学 | 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2 | 电子商务 | 重点学科 | 电子商务类 | 本科 |
3 | 护理学 | 重点学科 | 护理学类 | 本科 |
4 | 通信工程 | 重点学科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省级特色专业 | 经济与贸易类 | 本科 |
6 | 法学 | 省级特色专业 | 法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