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渭南师范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出二级学院和转入二级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院校完成学业。如患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被录取院校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院长办公会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函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具体实施办法;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为其出具证明,由陕西省教育厅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渭南师范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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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学(师范类) | 重点学科 | 化学类 | 本科 |
2 | 教育技术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教育学类 | 本科 |
3 | 经济学 | 省级特色专业 | 经济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