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2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重点专业:学前教育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专业调整 实施细则(修订)
为更好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适当的专业调整。为规范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我校专业调整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二)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学生调整专业,二年级学生只允许降转调整。
(三)学生在校期间申请专业调整只限一次。
二、专业调整的条件
(一)凡提出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高中起点);
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须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但身体条件符合拟调整专业要求,尚能在我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当年同一招生录取批次专业的学生确有专长,调整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业者;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要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5.休学期满复学或退伍复学时,因原专业停招、撤消等而致无相应专业年级复学者,由学校根据本人意愿安排调整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调整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专科二年级及以上者;
2.已有一次专业调整经历者;
3.艺术专业调整入非艺术专业的;非艺术专业调整入艺术专业的;艺术类同层次不同科类入学考试科目不一致者;
4.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5.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处分者;已办理试读手续者;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7.应予退学的学生;
8.其它无正当理当者。
三、学生进行专业调整的基本程序
学校对已取得正式学籍且符合调整专业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在每学年第1学期末17周至第2学期开学后第2周以内集中办理专业调整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即进入新专业学习。具体程序如下;
(一)确需调整专业的学生应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川南幼专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并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所在系和拟转入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转入。
(二)师范类各专业学生互转依照第一期通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然后报学校审批。原则上互转人数不得超过当年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数的5%。
申请非师范类专业调整的学生采取参加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以第一期通识成绩总分计算,面试成绩占40%,最后互转依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然后报学校审批。原则上互转人数不得超过当年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数的5%。
(三)经学校同意调整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系和转入系,学生按照学校下发文件到转入系办理有关手续,原则上在第2期开学后2周内到批准转入专业报到。
四、专业调整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一)学生被批准专业调整后,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学生调整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生须补修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必修课程,具体补修办法由转入专业所在系制定并报请教务处审批后执行,转入系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补修成绩登记和上报教务处成绩管理干事。如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且成绩合格的,可申请免修,经系、教务处逐级审核批准后原所修课程成绩和学分有效;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已修课程及学分,经审核批准后可作为选修课记录成绩和学分。
(三)在学期末被批准专业调整的学生须参加当学期转出专业的期末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者,取消其专业调整资格。
五、其他
(一)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高中起点在校学生。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