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2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省级示范建设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水文与工程地质
省级精品专业:计算机软件技术(BECOM互联网软件开发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BENET网络工程师)
省级重点专业: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文与工程地质
部级优质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部级示范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为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提供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深入稳妥的做好转专业有关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的规定
1、转专业的时间:学校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的时间统一确定为新生入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16周,其余时间不接受申请。
2、在校期间只有一次选择转专业的机会,不能二次转专业。
第二条 转专业的原则
1、可行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以学校相关专业的办学条件为前提,学校必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以保障全体学生的合法利益。
2、择优原则。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新生总人数的10%,转入人数由各系(院)根据办学条件自行限定。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依据学生考试成绩择优考虑。
3、公正原则。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操作。
4、自愿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是本人意愿,其他任何人不得包办代替。
第三条 转专业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拟转入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本人因患某种疾病或者因某种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确实不适宜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参加其它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组织认定,新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的;
4、因学校专业调整,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5、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复学后原专业未开办的;
6、单招中职类考生(含9+3),只能在本类别(入学考试技能测试同题)专业内提出转专业申请;
7、藏区(彝区)1+2学生不能转入当年藏区(彝区)1+2计划外专业;
8、一年级转专业平转,二年级转专业者只能降转;
9、符合学校规定的确需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转专业:
1、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专业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一律不得办理转专业手续;
2、学生拟申请转入的专业受条件限制,已不能接纳学生的;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4、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
5、文史类不能转入只招收理工类的专业;
6、艺体类学生不得转到非艺体类专业、非艺体类学生不得转到艺体类专业;
7、毕业年级不得转专业;
8、五年高职学生不得转专业;
9、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完成一次更改后,学校不受理学生再次更改或撤销更改的申请。
第五条 转专业的程序
1、各系(院)根据教学资源状况,拟定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名额,填写《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资源统计表》(见附表1),于新生入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14周星期五之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确定全院各专业可转入、转出学生的计划名额,并于第15周向学生公布。
2、凡自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第16周内,按要求领取并填写《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表2),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家长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处审核转专业资格,及转出系(院)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第17周内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信息;
4、学籍管理督审委员会于第二学期开学前召开籍管理会议,根据各专业转入、转出名额,按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平均成绩排序,择优确定可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
5、第二学期开学报到期间,到教务处领取并完善转专业手续,并直接到新班办理报到手续。
第六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