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成都体育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成都体育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成都体育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成都体育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特色专业:中医学、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
四川省特色专业:中医学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 、新闻学专业 、社会体育专业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四川省应用示范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旅游管理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体育教育
四川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中医学
成都体育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 为了规范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转专业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规定时间、公布计划、全面考核、双向选择、宏观控制”。报名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考试纪律的要求进行,有违反纪律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2条 学生确有专长,校内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允许其校内转专业。申请校内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成都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2、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为一年级学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二年级学生,申请转入中医学专业者不在此列);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已修原专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 1.0;
5、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2、新生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
3、高考成绩(部份专业含体育加试成绩)未达到申请转入专业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我校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5、应作退学处理的;
6、定向生未经定向地区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
7、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学业警示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3条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控制在转专业同年级人数的3%-5%以内。
第4条 转专业的考核办法及转专业后的学习安排:
1、拟转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接收系组织的考核。
2、接收系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专业选拔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4、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一年级转同年级学习,二年级学生随下一年级学习,在新学期开始时,到新专业报到,学籍同时转入新专业。
第5条 各系负责本系学生专业转出的报名、审核工作。批准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的学生人数,不超过转出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转专业选拔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秋季学期的第15周,各系上报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2、秋季学期的第16周,学生提出申请,系审批并出具成绩单。
3、秋季学期的第17周,接收系进行全面审查考核。
4、秋季学期的第18周为公示及审批时间。
5、秋季学期的第19周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
第6条 各系收到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准备工作。
新学期报到时,各系为新转入的学生办理相关的学籍异动、学生证更换、注册等相关手续。被批准转专业学生已办理转专业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7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当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者按《成都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8条 学生转专业后,须跟随低年级重新修读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已开设的课程,且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如果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有关课程要求的,学分和成绩有效,否则应重修;其他学分是否有效,由教务处审批。
第9条 下列情况转专业属特例,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后因犯某种疾病或出现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上述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成都体育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所在系签署意见,经拟转入系审查同意,报教务处批准,院长签署意见后,可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第10条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1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