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四川师范大学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四川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四川师范大学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工商管理、英语、历史学、地理科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
省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心理学、地理信息系统、体育教育、音乐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经济学、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地理科学、历史学、英语、工商管理、化学、教育学、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
四川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通知
为切实体现学生中心地位,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再次开展2020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2020级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级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
组 长:汪明义
副组长:蔡光洁
成 员:毕 剑 陈 政 胡尚峰 李兴聪 赵 建
二、基本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和高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专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的学生(包括高端技术技能型专业学生、公费师范生、中外联合培养学生以及其他定向学生等),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二)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意向计划数由各学院根据该专业在读学生人数、师资力量及资源配置情况拟定,本次专业调整相关专业接收意向计划见附件1。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只可选报一个转入专业,不得同时兼报多个专业。
(三)接收学院应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组织考核,考核应采用笔试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接收学院须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考试管理办法》以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命题、制卷、考核、阅卷(密封且至少2人阅卷)、成绩登录等相关工作,并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考核,未达相关专业学习基本要求的学生,学院可以不予录取;由文科类招生专业转入理科类招生专业或由理科类招生专业转入文科类招生专业学生,接收学院应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加试相应课程考核,加试课程考核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学生,可以不予接收。
(四)转入专业属于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大类专业,专业分流时按学校规定的统一程序与要求进行专业分流。
(五)已参加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六)2019级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参加本次转专业,相关要求参照2020级学生执行。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业调整的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2月26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根据接收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调整工作方案(方案应明确工作小组名单、申请条件、接收专业考核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构成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录取办法等内容),方案须面向全校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备案。
(二)2月27日上午09:00起,相关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相关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月28日下午18:00,逾期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三)3月1日上午12:00前,各接收学院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申请学生的资格初审,并按要求提交考核时间(转专业考核时间为3月2、3日)、考核地点、考核形式及咨询电话。相关考核信息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务处网站予以发布,学生可自行查询。
(四)3月4日下午18:00前,各接收学院根据转入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完成考核工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传所有参加考核学生的成绩、标记出拟录取学生和未录取学生(学院审核、考核及录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
(五)3月5日至3月7日,教务处进行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经学校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于第二周(3月8日)起到转入专业继续学习。
四、其他事项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专业调整过程中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受班额及生师比限制,未能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相关专业的“辅修专业”教育,具体安排学校另行通知。
(三)经学校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未使用的(未书写、保持整洁),可自行到教务处教材科进行退换。
(四)凡经审批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未修课程须进行补修;专业调整前已修课程学分按相关办法进行认定。
(五)凡进行专业调整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是发挥学生特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开展此项工作。
有意愿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应利用寒假时间,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专业发展前景,认真思考,仔细斟酌,在开学后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