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德阳科贸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六章 转专业、转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原则上应当在被我校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确有某方面专长或发展潜力,转专业更有利于其发展;
(三)复学、降级或因其它原因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若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转入相近的专业学习;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回校复学者;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二)二年级第二学期后(含第2学期)的;
(三)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四)教育部学信网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的;
(五)应予以退学处理的;
(六)其它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教育管理部门文件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按学校转专业程序办理。
(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教务处提交《德阳科贸职业学院学生专业申请表》和专长证明、医院证明、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审核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主管院长审批。
(三)学校审批备案
学校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由学生工作处通知学生本人,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专业调整审批通过的学生在当期课程结束前,均应按照
原所在专业要求参加相应课程学习,完成当期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生专业调整前获得的原专业课程学分可以记为新专业的学分,如所获学分达到新专业要求,则不再修读新专业转入前的课程;如所获学分没有达到新专业学分要求,则需在新专业转入之前的未学过课程中,选取课程修满学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的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申请转学的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通过艺术类、体育类、免试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等);
(六)应予以退学的;
(七)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条 学生转学,应按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转学的具体程序办理。
(一)申请转入我院学习
1.受理程序
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应向我院教务处递交转出学校同意转出的相关证明以及转学备案所需材料。经教务处和专业所属系(部)审核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公示无异议者,由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备案。
2.受理时间
我院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集中受理转入申请,其余时间不接受转入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证明材料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转学材料
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应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省内转学一式三份,跨省转学一式四份)。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见附件1、2);
(2)学生转学申请书(加盖转出学校教务处章);
(3)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加盖转出学校学生所在院或系章);
(4)学生每学期成绩单(加盖转出学校教务处章);
(5)学生录取花名册(加盖转出学校招生部门章);
(6)相关证明材料:
①因患病转学的,出具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检查证明(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②因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转学的,出具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社区证明材料(加盖转出学校教务处章);
(7)转出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公示截图,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由教务处出具,加盖转出学校教务处章)。
(二)申请转出我院学习
1.受理程序
申请转出我院学习的学生应向我院教务处提交转学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公示无议者,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受理时间
我院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集中受理转出申请,其余时间不接受转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证明材料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转学材料
申请转出我院学习的学生应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省内转学一式三份,跨省转学一式四份)。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见附件1、2);
(2)学生转学申请书(加盖我院教务处章);
(3)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加盖我院学生所在系章);
(4)学生每学期成绩单(加盖我院教务处章);
(5)学生录取花名册(加盖我院招生部门章);
(6)相关证明材料:
①因患病转学的,出具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检查证明(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②因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转学的,出具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社区证明材料(加盖我院教务处章);
(7)学院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院公示截图,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由教务处出具,加盖我院教务处章)。
(三)跨省转学
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四)相关事项
1.申请转学的学生在未办妥有关转学手续前,应在原就读学校学习并受原学校管理,不得提前到对方学校学习,否则终止其转学手续办理。
2.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转入我院的学生原已修的课程与转入我院专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合格课程的成绩予以认可,但学分按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确认。教务处为转学工作审核的职能部门,要严把审核关,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教育,促使其自觉、刚性执行转学实施办法,同时,要完善相关岗位责任分工,切实维护转学实施办法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1 | 市场营销 | 19 | 743 | 2.56% | 5★ |
2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11 | 420 | 2.62% | 5★ |
3 | 消防工程技术 | 2 | 46 | 4.35% | 5★ |
4 | 会计 | 69 | 974 | 7.08% | 4★ |
5 | 电子商务 | 64 | 880 | 7.27% | 4★ |
6 | 休闲体育 | 4 | 47 | 8.51% | 4★ |
7 | 智能控制技术 | 16 | 173 | 9.25% | 4★ |
8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28 | 236 | 11.86% | 4★ |
9 | 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 | 3 | 21 | 14.29% | 4★ |
10 | 物联网工程技术 | 4 | 23 | 17.39%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