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管理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七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七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许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由本人申请,所在系推荐,经转入系考核同意接收者;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3、学院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的专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二年级(含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保留入学资格和正在休学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5、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得转专业到普通类专业。
第三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3、应予退学的;
4、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和正在休学的;
5、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6、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十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所在系负责人同意,拟转入系考核同意,教务处审批,主管院长批准;
2、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按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川教函〔2017〕341号文);
3、学生跨省(市、自治区)转学,按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拟转入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4、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学期开学前办理。
第四十一条 转学和转专业学生的学习年限和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如须延长学习年限,按延长修业期处理。
第四十二条 转学和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方可毕业。转学和转专业以前取得学分的必修课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经转入系审核认定,学分有效;低于转入专业层次要求的必修课学分无效,必须重修。其他课程学分,可作为转入专业的选修课学分。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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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播音与主持 | 重点学科 | 广播影视类 | 专科 |
2 | 人物形象设计 | 重点学科 | 艺术设计类 | 专科 |
3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重点学科 | 广播影视类 | 专科 |
4 | 摄影摄像技术 | 重点学科 | 广播影视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