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青岛滨海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青岛滨海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办法(修订稿)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人才需求变化,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深化我校学分制改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给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充分体现“人人有才,人人成才”的育人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我校本专科学生调整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青岛滨海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调整专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社会与学生家长的监督。
2.引导和鼓励学生向社会急需且学校教学资源充足的专业调整,严格控制学生盲目向社会已饱和或社会需求过剩的专业调整。
3.学生确有专长,调整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者优先。
4.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优先。
5.新生入学时,因学校录取工作原因造成现专业与本人志愿严重不符者优先。
6.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包括学校国际交流项目、卓越班、改革试点项目等需要转专业的优先。
7.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8.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对口高职或对口招收的本科学生不能调整专业。
二、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学生专业调整委员会,学生专业调整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部)长担任,教务处长担任秘书长。
三、专业调整名额及受理时间
1.各专业根据教学资源实际分别在每年的6月上旬和12月上旬确定允许转入和允许转出的名额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统筹汇总并报学校专业调整委员会同意后向学生公布。6月中旬和12月中旬教务处接受学生调整专业申请,经学校专业调整委员会批准后,于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公布调整结果。
2.申请转入/出学生数量超出专业允许转入/出名额的,按学生上学年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调整。
四、专业调整流程及学分认定
1.学生本人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填写《青岛滨海学院学生调整主修专业申请表》,写明调整专业的原因,出示必要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全面了解情况后(包括学生家长的意见),在学生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二级学院(部)领导,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学生专业调整委员会,经学校专业调整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4.学生调整专业前所修学分认定办法:所修公共课学分可直接认定;相同课程学分可直接认定;原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取得的学分不予承认并清零(社会急需且学校教学资源充足的专业除外)。
5.调整专业的学生按所调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省级特色专业(5个):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韩语、日语、金属材料工程
省级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4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
省级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专业(4个):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朝鲜语
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市校共建高职重点专业(2个):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