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山东财经大学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山东财经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山东财经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山东财经大学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财政学,会计学,国际经济学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经济学,金融学
山东省级特色专业17个: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英语,法学,保险,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
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提升育人品牌,培养具有科学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允许部分本科在校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在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身体健康;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四)符合拟转入专业的接收要求。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一)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二)招生时属于特殊录取类型者(包括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内地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正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四)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或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者。
(五)欠缴学费者。
第四条 服务外包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能申请转入其他类型专业。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
第五条 制定接收计划
(一)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
(二)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三)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各学院的教学资源条件,确定接收专业及人数后向全校公布。
(四)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本科招生人数(不含第三条规定的特殊录取类型者)的10%以内。
第六条 报名考试与志愿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接收学生的基本要求;制定转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等具体办法,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填写《山东财经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录取办法组织考试。
(四)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
(五)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设调剂志愿。
第七条 录取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按专业将转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照“专业优先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学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转专业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学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生保持原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
(四)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第四章 学籍及成绩管理
第八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学期到有关学院和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报到等手续。转专业的学生随转入专业和转入年级的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班级进行管理,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
第十条 学校承认学生转专业前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已经修读的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后续课程,考试合格,且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生可提出免修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及开课学院认定,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承认成绩,不再修读。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错过修读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要进行补修。学生可根据每学期开课情况提出补修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及开课学院同意后,由开课学院安排补修,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二条 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政教〔2013〕76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