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教育厅昨日公布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通知,明确了今年重点高校专项计划在山东的实施区域,烟台长岛县首次列入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部分县(市、区)纳入高校专项计划。2018年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长岛县列入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教育部要求,考生须在4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4 月底前,我省将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结合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我省将户籍信息中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内行政村(含自然村)的学生,作为专项计划的农村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承办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真核查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确保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对于户籍、居住地、学籍等有特殊情况,无法明确界定其报考条件者,可由考生写出申请,并出具详实证明材料,县(市、区)资格审核承办部门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或协调公安等部门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上报市资格复核承办部门和市教育局研究确定。
2018年教育部在文件中明确指出,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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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济南市 商河县
淄博市 沂源县
枣庄市 山亭区
烟台市 莱阳市、栖霞市、长岛县
潍坊市 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 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 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新泰市
聊城市 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茌平县
日照市 莒县、五莲县
莱芜市 莱城区
德州市 陵城区、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市、临邑县、宁津县、庆云县、德城区、齐河县、禹城市
临沂市 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沂南县、临沭县、罗庄区、河东区、兰山区
滨州市 惠民县、阳信县
菏泽市 牡丹区、曹县、定陶区、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