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分类考试办法,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一)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知识考试时间为5月9日至10日,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一)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我省中等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籍并且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人员。
免于春季高考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的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中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我省户籍或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科类为理工类。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时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暂不采集专项测试信息,专项测试报考时间另文通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阶段。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均为11月13日至21日(工作日)。
春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8日至11日;夏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11月24日至12月5日(工作日),其中,非应届考生该项工作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5日。
网上缴费时间为12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地点
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我省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招办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高中段就学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县招办报名参加高考。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考生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一)县招办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要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办法等。
(二)县招办要按照我院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的统一布置,准备好所需设备及有关材料。
(三)县招办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1.考生上网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保存信息。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大写拼音字母(半角)代替。
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sbm.sdzk.gov.cn
2.选择报考科类(类别)和外语考试语种
春季高考分为20个专业类别[包括农林果蔬、畜牧养殖、采矿技术、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子电工、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学前教育、师范教育(2+4转段)],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各类别涵盖专业范围见附件2)。夏季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一类。
夏季高考艺术文类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及艺术理类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3.选择是否参加农村专项计划
具有省财政困难县农村(农业)户籍及困难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农村应届、往届学生可选择“是否具备山东省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且愿意参加专项计划”(山东省财政困难县名单见附件3)。选择了参加该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进行户籍信息确认。
4.选择是否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
春季高考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条件,可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
5.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兼报
春季高考科目采用“知识+技能”模式,“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夏季高考科目采用“3+综合”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其中,数学分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指综合科目,分综合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综合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两者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
6.其他
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考生也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查及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审查及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身份、资格审查、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
1.确认身份
要将考生本人与其身份证、户口簿及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比对。要使用身份证识别仪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签发机关等。比对如发现不符之处,要进行修正、确认,最终使其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确认。对选择参加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的户籍确认一并进行。
2.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高中段学校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参加确认,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对其报考的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者按教育部规定办理。
3.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
通过身份确认的考生需采集本人数字照片及指纹信息,具体操作按《山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4)执行。
4.特殊考生登记
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暂按照附件5的内容进行登记填报,实际执行的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在信息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6),经就读中学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
5.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登记
选择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在信息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见附件7),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
6.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在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7.签字确认
考生在核对本人信息准确无误后,需在《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或《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技能考试报考证》上签字确认。
(三)网上缴费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春季高考技能考试费同时缴纳。
(四)其他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参加夏季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审查及现场确认、网上交费。信息审查及现场确认时要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县招办负责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尤其要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必需的省财政困难县高中毕业生学籍信息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考生户籍信息与学籍信息的比对工作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安排。
春季高考选择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获奖名单将在省招考院网站上公布);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特殊考生资格审查事关重大,各地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一)审核、汇总、上报
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考办,由其进行复审。市招考办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见附件8)和《山东省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见附件9),同时形成电子数据。3月31日前将《山东省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送我院普招处。
对于选择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并符合条件的考生,相关县招办要认真填写《山东省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考生名册》(见附件10)并形成电子数据,一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然后报送我院。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中特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办法及时告知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种类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我院审查后,在我院官网公示至底。市、县、中学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符合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资格考生和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名单要分别在县招办、市招办和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市、县、中学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