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对口贯通培养招生的成绩和条件要求及录取办法
“3+2”贯通培养试点。的生源范围分为夏季高考考生和春季高考考生两部分。其中夏季高考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按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报名资格线为400分,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学校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春季高考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按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3+4”贯通培养试点。生源范围为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录取。往年的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学校“3+4”分段培养的考生,须是学籍注册地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达到B级及以上;其他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非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参加高中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中考总分数的80%以上。中职阶段录取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并在普通高中录取前或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文化成绩基本要求及录取办法正在研究中。
13.春季高考录取新生入学报到及复查要求
经高校录取的新生,按照录取高校的要求,凭入学通知书和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到高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高校要按要求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4.规范高校春季高考招生行为的基本要求
各高校要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