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呼伦贝尔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呼伦贝尔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切实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呼伦贝尔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自主选择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申请转专业的权利。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选择专业学习。
(二)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宏观控制的流程进行。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办法为依据,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师生的监督和检查。
(三)客观实际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以符合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第二条 申请资格
(一)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学生(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
(三)学习特别有困难等特殊情况(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转专业申请者不得有旷课、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现象,且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五)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申请机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校企合作办学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能互转;文科类专业与理科类专业不能互转;蒙语授课专业与汉语授课专业不能互转。
(三)在学校非转专业期间提出申请者不予受理。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五)已达到退学程度,按规定应当予以退学的。
(六)已有一次转学、转专业经历的。
(七)预科生已经经过转段的。
第三条 具体要求
(一)各专业允许申请转专业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人数的10%以内,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1/2。
(二)各专业允许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人数的15%以内。超过允许接收人数的专业,由学生高考成绩(折合百分制)的40%和在校第一学期平均成绩的60%构成排序成绩,由高到低选定。
第四条 工作流程
学校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转专业申请,安排在大一第二学期初统一办理。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呼伦贝尔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本办法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由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再将《申请表》交申请转入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汇总。
(三)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后,不超过允许接收转专业人数时可以按申请人数确定名单,超过允许接收转专业人数时,由本办法第三条(二)款确定名单。
(四)教务处将最终的转专业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按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对于符合第二条第(二)、(三)款条件需要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会同拟转入学院协商审核同意,学校审批,但不得转入当年热门专业。原则上确因学习特别有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降级转专业。
第五条 其他规定
(一)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校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二)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转入学院应当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的类别及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凡需要补修的课程,必须跟随其他年级补修。
(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一旦被批准转专业后,必须到新专业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四)学生转专业后,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按转入专业执行。
(五)学生转专业后,转出学院与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学生档案的交接工作。
第六条 附 则
(一)本办法如因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出现不符合上级规定情形的,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办法自本科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重点学科 | 经济与贸易类 | 本科 |
2 | 工程管理 | 重点学科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3 | 旅游管理 | 重点学科 | 旅游管理类 | 本科 |
4 | 酒店管理 | 重点学科 | 旅游管理类 | 本科 |
5 | 秘书学(蒙) | 重点学科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6 | 音乐学 | 重点学科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本科 |
7 | 舞蹈表演 | 重点学科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本科 |
8 | 环境设计 | 重点学科 | 设计学类 | 本科 |
9 | 视觉传达设计 | 重点学科 | 设计学类 | 本科 |
10 | 英语(蒙、汉) | 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11 | 教育技术学 | 重点学科 | 教育学类 | 本科 |
12 | 数字媒体技术(服务外包方向) | 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本科 |
13 | 新闻学 | 重点学科 | 新闻传播学类 | 本科 |
14 | 采矿工程 | 重点学科 | 矿业类 | 本科 |
1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重点学科 | 电气类 | 本科 |
16 | 汉语言文学 | 重点学科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17 | 心理学 | 重点学科 | 心理学类 | 本科 |
18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重点学科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19 | 秘书学 | 重点学科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20 | 农学 | 重点学科 | 植物生产类 | 本科 |
21 | 思想政治教育(蒙) | 重点学科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本科 |
22 | 会计学 | 重点学科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23 | 工商管理 | 重点学科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24 | 经济与金融 | 重点学科 | 金融学类 | 本科 |
25 | 法学(蒙) | 重点学科 | 法学类 | 本科 |
26 | 学前教育(汉、蒙) | 重点学科 | 教育学类 | 本科 |
27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重点学科 | 体育学类 | 本科 |
28 | 体育教育(蒙、汉) | 重点学科 | 体育学类 | 本科 |
29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 | 重点学科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30 | 社会学(蒙) | 重点学科 | 社会学类 | 本科 |
31 | 俄语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32 | 物理学 | 重点学科 | 物理学类 | 本科 |
33 | 化学 | 重点学科 | 化学类 | 本科 |
34 | 应用化学 | 重点学科 | 化学类 | 本科 |
35 | 生物科学 | 重点学科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 |
36 | 环境科学 | 重点学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37 | 土木工程 | 重点学科 | 土木类 | 本科 |
38 | 机械工程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39 | 地理科学 | 重点学科 | 地理科学类 | 本科 |
40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重点学科 | 地理科学类 | 本科 |
4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重点学科 | 汽车制造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