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提高学院学生的社 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 转专业的时间 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在每年6 月完成,于秋季学期开学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的条件、数量控制及程序
(一)条件 经过课程学习,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成 绩、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可申请转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转专业: 1.注册手续不齐全,未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2.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3.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 艺术类等跨类别转专业的; 4.申请转专业前所修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大学计算 机技术基础等)有1 门)以上考核不合格者;5.本科三年级以上者(含三年级); 6.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7.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8.经学院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
(二)数量控制 申请转入转出专业少于60 人,申请名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现有学生数 的10%以内;申请转入转出专业大于60 人,申请名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现 有学生数15%以内,且不能超出转入专业教学最大可接收数。若申请转入转出 人数超过转入转出专业最大可接收数,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 学生通识必修课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程序 1.每年5 月下旬,由学生处统计确定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要求,经学 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向学生公布。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转专业申 请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学生成绩单(由教务处出具)。一式二份,经 所在系审核同意后,到接收系申请, 接收系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将拟接收学 生名单报学生处。 3.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初审,后经院务会议正式审定后公示结果。 4.审定结果公示后,由学生处上报教育厅对学生做学籍异动处理,转出 转入系、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成绩认定
(一)为完成所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学分 做如下认定和转换: 1.通识课程、学科平台课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成绩直接认定; 2.原专业所修专业课与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或内容相近(包括原专业 课程内容高于转入专业),但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由学生向教务处申请,经 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后,教务处方可对相应课程进行学分转换。 (二)学生未修转入专业开设的学科平台课、专业课等课程须补修。学生 可随低年级进行学习,也可自学。学生尽量跟班参加期末考试,如果考试时间 有冲突,也可通过补考、重修考试获取学分。学生无论参加何种形式的考试均 按补考对待,考试成绩按考生卷面成绩如实记载。
(三)转专业学生的毕业、学位审核条件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第六条 学杂费缴纳标准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因转专业需要对宿舍进行 调整的,住宿费按新入住宿舍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其它
(一)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二)学生所在系要在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的同时,尊重支持学生的申
(三)转专业涉及学籍异动,学生转专业前要向拟转入系进行咨询,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四)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及课程考核方 可于新学期开学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学生在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并按在院实际学习 年限及转入专业标准交纳学费、住宿费。
(六)在校生入伍退役后需要转专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并予以照顾。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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