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补录是在高考正常录取顺序结束后,部分院校进行的第二次招生录取。
一些院校在第一次招生的时候因为填该学校的人少,没有招满,然后进行的第二次录取或者第一次正常录取人数达到了计划名额,但到开学时部分学生未去报到,被自动取消入学资格,从而就有一部分名额空出,所以需要进行补录。补录的时候也需要填志愿,一般到时候各省的招生办就会发出通知,告诉考生哪些学校会进行补录,这时候你如果没有录取上就可以填这些学校。
1、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填其他学校是不承认的,填了没有效用)
4、参加补报志愿的普通、体育类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与体育类不得同时兼报。高职类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5、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xx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考试中心“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6、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7、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考生补报志愿时不要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并且不允许同时打开两个IE窗口,以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