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平行志愿,即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考生在同一位置所选A、B、C、D等志愿,他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即改以往的“志愿优先”为“分数优先”,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
举例而言,如果第一志愿里设有A、B、C、D四个平行校志愿,考生依次填报后,录取时首先将考生档案投到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将考生档案投到B学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档条件,就不再向C和D院校投档。
在这个过程中,考生不会因为将B学校放在了自己志愿填报的第二位置而受到B学校的“歧视”,而是和其他在第一位置填报B学校的考生一样竞争,达到投档线就可以顺利投档,这就是与第二志愿的最大区别所在。依次类推,只要被检索的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从第一个志愿开始录取,录完后分数没有过,专业调剂为其他专业。
学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招生,有的专业设有专业级差,达到分数线后,档案即可投进。
看分数是否达到01英语教育、02语文教育、03数学教育中的一个,按照阿拉伯数字的顺序依次检索。
都没有达到则看是否服从调剂,有则会调到分数能达到的专业,没有则会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