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是指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的一项专项计划。
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2012年3月19日,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