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布了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统一高考(以下简称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选择性考试中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以转换后的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规定型号的计算器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纸、草稿纸、修正液、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外语学科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3)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能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5)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和涂点可用铅笔外)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
(6)考生除在试卷规定处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和校验码外,不准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试场。待监考老师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后,才可离场。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顶替,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高考。对扰乱考场情节严重者,以破坏社会治安论处,3年内不准报考。
(10)网上阅卷学科,除遵守以上规则外,还必须遵循网上阅卷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