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我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方案。业内人士认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方案与国家高考改革要求虽然比较接近,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打折”问题,如“3+学业水平测试”比较硬,而“综合素质评价”比较软,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变味成“小高考”等,需要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着重加以解决。
多元录取,增加学生选择权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最终要体现在多元录取上,否则改变“一考定终身”、“唯分数”的评价标准就是一句空话。
熊丙奇认为,高考制度的核心问题是集中录取制度,如果分类考试仅仅是对考生进行高职技能性考试和本科学术性考试的简单分类,在录取阶段还是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集中录取,那么就不可能改变“唯分数”的现状。
多元录取,简单说来,就是高校根据申请者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综合评价,结合学校面试考察,自主录取考生,考生可以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这种录取方式,学生考试次数没增加,但选择权大大增加,同时高校录取自主权也增加了。”熊丙奇说。
“美国的大学不喜欢只会考试的书呆子。”被哈佛录取的南京外国语学校毕业生刘天宇说,考试分数只是美国高校录取因素之一,平时在校学习成绩、老师推荐信、参加课外活动等,往往比考试分数更重要,这种素质导向、能力导向的录取方式值得国内高校学习。
近年,全国高考录取率逐年上升,江苏的高考录取率甚至达到了88.9%。“以前我们的高等教育资源比较紧张,实行统一的录取制度比较适合,而从这几年情况看,高考生源一直在下降,一些本三和高职院校甚至面临招不到学生的困境,这种情况对于改变统一的录取制度是一个契机。”业内人士表示。
专家提醒,多元录取需要有公平公正的制度来保障,以免出现“变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