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骨干专业: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炼油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国家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省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工业产品分析与检验、生产过程自动化
院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经贸外语(英)和商务英语(南区)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节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的规定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一)退役大学生转专业
1.已被学院录取但未报到直接应征入伍的新生,复员后依据复员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办理入学,达到拟转专业学习标准要求的,经学院审查同意,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2.在校就读大一的学生,应征入伍复员后依据复员证、复学申请书办理复学,达到学业考核标准的,经学院审查同意,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二)休学创业转专业
学生因创业办理休学的,创业两年后可凭创业期间应有的材料办理复学申请书办理复学,学院依据学生创业项目、学业考核标准、创业学生最初所学专业成绩(休学前,学业成绩必须全部合格)进行考核后,可以申请调整与创业内容相关联的专业。
(三)择优计划转专业
1.大一学生,思想品质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第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本班级前2%且考试考查课成绩最低分不低于80分;
2.第一学年综合成绩加权方法(加权综合成绩=考试考查课平均成绩*70%+德育积分成绩*30%)进行计算,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
3.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此届学生当年招生计划的5%;
4.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当在学院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学院学习或者不适应学院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程序。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后可以转入。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五份,按照先转出、后转入顺序办理手续。具体为:
(一)省内转学。转出、转入学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转出学校报教育厅备案。
(二)跨省转学。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规范程序,细化管理,集体决策,严格审核,公开透明,完善手续,做好学生转学工作。
(一)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
(二)由转出学校提供,转出学校校(院)长办公会关于同意学生转出的办公会纪要;
(三)由转入学校提供,转入学校校(院)长办公会关于同意学生转入的办公会纪要;
(四)由转出学校提供,盖有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五)转入学校提供的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最低分学生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六)申请转学者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并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
(七)转学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书,并加盖转出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印章;
(八)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的公示材料。
(九)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患病转学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疗证明等)。
转学使用统一规范的《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学生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学籍电子注册的要求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相关学籍异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