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系部 | 立项时间 |
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国家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2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国家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3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国家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国家级 | 电气工程学院 | 2007年 |
5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国家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6 | 连锁经营管理 | 国家级 | 工商管理学院 | 2007年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国家级 | 信息工程学院 | 2007年 |
8 | 旅游管理 | 国家级 | 旅游艺术学院 | 2007年 |
9 | 软件技术 | 国家级 | 软件学院 | 2007年 |
省级品牌专业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负责单位 | 立项时间 |
1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省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2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省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省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8年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省级 | 电气工程学院 | 2008年 |
5 | 连锁经营管理 | 省级 | 工商管理学院 | 2009年 |
6 | 酒店管理 | 省级 | 旅游艺术学院 | 2009年 |
7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省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0年 |
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省级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0年 |
省(市)级示范专业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负责单位 | 立项时间 |
1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省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2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省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3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市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7年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市级 | 电气工程学院 | 2007年 |
5 | 通信技术 | 市级 | 电气工程学院 | 2007年 |
6 | 连锁经营管理 | 市级 | 工商管理学院 | 2007年 |
“对接产业集群建设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负责单位 | 立项时间 |
1 | 供用电技术 | 电气工程学院 | 2011年 |
2 | 商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1年 |
3 | 会计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2年 |
4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2年 |
5 | 旅游管理 | 旅游艺术学院 | 2013年 |
6 | 软件技术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3年 |
“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项目
序号 | 专业名称 | 负责单位 | 立项时间 |
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0年 |
2 | 物流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0年 |
省级试点专业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负责单位 | 立项时间 |
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汽车分院 | ?? |
2 | 数控技术 | 汽车分院 | ?? |
3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 | 机械工程学院 | 2000年 |
4 | 软件技术 | 计算机分院 | 2003年 |
沈阳市重点发展专业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负责单位 | 立项时间 |
1 | 汽车电子技术 | 电气工程学院 | 2012年 |
2 | 市场营销(网络营销)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2年 |
3 | 旅游管理 | 旅游艺术学院 | 2012年 |
“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对接产业集群建设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负责单位 | 立项时间 |
1 | 物流管理 | 国家级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1年 |
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国家级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1年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促进我校优秀拔尖学生的脱颖而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集体决议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三)坚持因材施教、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以人为本、择优调转的原则。
(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的原则。
第二条 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在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拟转入专业比赛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二)学生休学期满复学后,本专业无后续班级的;
(三)根据社会(行业或企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在读学生可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超过一学年的;
(二)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的;
(三)休学期间或应予退学的;
(四)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五)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形式招生(中职升高职、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参加学院试点教育教学项目的学生等)的。
第四条 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各方面条件确定。
第五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每年6月或12月,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二)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拟转入学院进行审核。
(三)各二级学院组成考核组,对申请转入学生按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四)各二级学院将拟接收学生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五)将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及时在学信网上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第六条 转专业后成绩认定
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原专业的成绩单直接认定相应课程成绩,若有未修课程则需参加重修。
第七条 转专业的学籍及收费管理
(一)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二)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