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华东交通大学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华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八条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 应予退学的;
(五)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江西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运动训练、音乐学、体育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交通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通信工程
江西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法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
教育部综合改革项目专业(1个):土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