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新余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新余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新余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新余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涉外文秘
省级特色专业: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商务英语、市场营销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省级重点示范建设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学教育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
省级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商务英语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省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材料物理
新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竞争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的办理,要充分考虑学校的教学资源、专业特点等实际状况。
第四条 高考成绩在我校录取新生中文史类、理工类分别排名前20名的学生,如对录取专业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在不跨大类的条件下自由选择专业。
第五条 转专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专业转出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录取数的10%。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情况,确定相关专业能接收的学生人数。
(三)做好转专业考试的准备工作。当申请转入人数小于或等于能接纳的最大限额且均符合专业要求的,可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后直接转入。当申请转入人数大于能接纳的最大限额时,需进行转专业考试。转入将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转入,直至额满。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第六条 转专业的条件
(一)除文、理兼收的专业以外,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跨科类转专业;普通类与艺、体类专业不能互转;一般专业不得转入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转入相关专业时,还应遵循当年招生录取时有关限制性条件。
(二)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
(三)第一学期应参加所有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均合格。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0(含70)分以上,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
(四)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依照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七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教务处在每年的11月底公布拟接收的专业和人数,以及考试方案。
(二)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12月中旬)内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三)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情况,进行学生成绩排名等方面的初审,经所在学院院长审批,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
(四)各学院审查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根据待转人数,确定是否进行转专业考试。若进行考试,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考试原则上安排在第2学期第2周的双休日。
(五)转入的学生,经拟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校分管领导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到转入专业报到上课。
第八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的专业,按照转入专业的学籍要求进行管理。
(二)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需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未修的课程学校不单独开设。转专业学生必须自学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三)转专业前已学习合格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不必重修。其它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可计算为选修课学分
(四)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补修完该专业的前期课程)方能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的报名、考试及办理工作一般安排在第1学期末至第2学期初进行。逾期未申请者,一律不予办理。
第十条 转专业学生已领的教材不予退还,学费调整为新专业标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