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6〕8号附件),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一律不得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职(专科)院校,可将被录取而确定不报到的考生退档。未完成的计划经学校申请,省高招委同意,于9月中旬集中网上征集志愿补录。为做好我省今年高职(专科)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校补录申请
录取江西省考生实际报到数少于省下达的原始招生计划数的省内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可申请参加集中补录。未报到考生全部退为“录后退档”,不得改录其他高校。
高校作为核定未报到考生的责任主体,对本校办理的未报到考生退档工作造成的遗留问题负全责。申请参加集中补录的高校,须认真准确核定本校未报到考生名单,递交《2016年普通高校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情况报告》(见附件1),经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审核确认,省教育考试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到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将被录取而确定不报到的考生退档(录后退档,不得改录其他高校)。凡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错退考生的高校,将进行全省通报,并按1:1.5的比例扣减下一年的招生计划。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补录数,按照在江西省实际未完成省下达的原始招生计划数缺一补一。申请补录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如注册学生超过省内下达的原始招生计划数的,按违规招生认定。
退档后,高校汇总缺额计划数报省教育考试院计财办核定。并于9月8日17时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补录书面申请(详列拟补录计划总数和分批次、分科类补录计划数,申请报告交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同时按核定后的补录计划数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考生网报补录志愿
9月10日,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统一公布参加补录院校及缺额计划数。9月10日9时-11日17时,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处于“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均可填报补录志愿。提前批高职(专科)文理类、艺术类分别设1个补录志愿;高职(专科)批次文理类、体育类、三校文理类设6个补录平行志愿,艺术类按专业类别分别设3个补录平行志愿,三校艺术类、体育类分别设1个补录志愿。
三、补录志愿录取
9月12-13日,按照考生填报补录志愿进行投档录取。投档时先投提前批高职(专科)补录志愿,不等下载立即投出高职(专科)补录平行志愿。同批次内涉及艺术、体育、文理多个科类的,按艺术、体育、文理顺序投档。
高职(专科)层次补录院校,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不含艺术、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补录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四、其他事项
本省高校必须于9月19-23日期间一次性到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