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学校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条件和范围
转专业是指三年制大专学生录取专业或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专业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后,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籍变动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在同层次的专业间申请转专业:
1.拟转入专业有可接收的学位名额,且学生参加统招的成绩达到拟转入的专业录取分数;
2.学生经严格考核确有专业特长,转专业后能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并通过专业考核者;
3.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在本专业就读,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4.高年级转入低年级在读学生;
5.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
优先支持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第二条 转专业时间和申请
1.转专业应修满本专业半年。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第16-17周接受当年新生转专业申请,每学年第二个学期第16-17周接受高年级转入低年级的转专业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时接受转专业申请。对于创新创业学生转专业,根据创新创业进程统一批量受理。
2.确有专业特长学生转专业在申报期内应向转入、转出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初审后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拟转入学院组织专业知识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查,最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因疾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仅限于转入分数相近的专业,同时需出具二级甲等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第三条 转专业审核与公示
学校在接受转专业申请前公布各专业可接受的学位名额。教务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组织复审,通过复审的申请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做出是否同意的结论,并在校园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由学校纪检部门专责受理接受实名举报和申诉。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学校予以办理转专业,同时签署公文上报省厅在学信网予以变更。
第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2.在本专业已就读第二学年不允许转专业。
3.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学时)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4.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5.在校期间原则上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6.在校期间凡是受过校级处分;
7.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不能转到统招专业,如免试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自主招生等。
第五条 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转专业工作涉及的各环节,凡是有虚假材料、伪证和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行政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追究直接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载录诚信档案。
第六条 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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