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高考志愿库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江西中医药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江西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为支持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提供转专业学习的途径。为规范管理,深入稳妥的做好转专业有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及专科一年级学生。
第二条 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每年五月份进行。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被批准转专业者,不得申请转回;申请转入医学类专业前所有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第三条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因创新创业需要调整专业学习者可以优先;
(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其所在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对于应征入伍的学生,退伍复学时,原则上回学校原专业学习,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本人意愿给予其重新选择专业的优惠(注:不得违反上级主管部门转专业相关文件规定);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四条 每年学生转入转出计划数以教务处公布为准,一般转出计划数不得超过本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的10%,转入计划数不得超过当年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5%,转入比例每年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转入、转出申请人数若超过当年教务处公布的计划数,由各学院根据其实际情况制订细则,择优选拔。
第五条 医学类、药学类申请转入同类别专业者,如其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总学分相差5学分以下(含5学分),可从转入专业二年级开始修读,未修或名称相同但学分低于转入专业的课程,由学生自学后申请参加补修考试;如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总学分相差5学分以上,需从转入专业一年级开始重新修读。
其它专业或跨类申请转专业者,均需从转入专业一年级开始重新修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跨文理科、录取批次调整者;
(二)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中外合作培养等专业学生。跨录取批次调整者;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四)无正当理由者。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教务处于每年五月第二周公布转专业计划及文件,学生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供汇总材料给教务处;由教务处与转入学院协调沟通,转入学院审查同意后,教务处将结果反馈给转出学院;转出学院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审查、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出拟办意见,报学校审批。
(三)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下达文件,由转出学院通知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于当年九月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自转入后的新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江西中医药大学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跨文理科、录取批次调整者;
(二)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中外合作培养等专业学生。跨录取批次调整者;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四)无正当理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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