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南京传媒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南京传媒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章 降级、转专业、转学
第五条 降级
1、在一学年内课程补考不及格累计达到五门以上(不含五门),或超过一学年累计达到七门(含七门)以上,应予降级;降入下一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学籍转入该年级。降级后该学年补考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再累计。
2、学生只做两次降级处理,如再达到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则对该生予以退学处理。
3、降级手续在每学年第一期开学后办理,每学年只办理一次。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所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条件者,也可申请转专业:
1、在专业学习上有实际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2、具有某些方面的专长或特长,在相应专业更能发挥其能力者。
3、因身体或疾病原因,不适应在本专业学习,但可以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转专业的条件:
1、普通类和艺术类不能互转。
2、从外校转入我校,已在某专业就读者。
3、专转本学生。
4、入学未满一学期、超过两学期者。
5、正在进行学籍处理者。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
7、因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
第八条 学生在学校范围内转专业,应首先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后向拟转入学院推荐。拟转入学院组织教师对学生是否符合所转专业的要求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经拟转入学院院长批准后,提交教务部审查同意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手续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的第一、二学期提出申请;学校每年5月和11月办理,并在学期末办理完毕,以确保下一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中途不予受理。学生转专业后,由教务部负责向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上报学籍变动信息。
第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转学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三节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播电视编导、动画
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