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南京理工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南京理工大学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主动适应社会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以学生为本,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调整专业工作应按照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进行一次专业调整。
第二条 学校在每年的春季学期开展学生调整专业工作,符合条件的大学一年级学生可提出专业调整申请。
第三条 申请条件
1.大一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名列专业(类)前20%,所修全部课程初次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2.鼓励学生在同专业类型间进行调整(专业类型分为理工类与非理工类)。如跨类调整,则要求大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名列专业(类)前10%,且传统高考地区须为理科生、高考改革地区须选考物理。
3.南京校区与江阴校区不允许跨校区调整;
4.仅允许申请同一学院的两个专业(类)。
第四条 学生调整专业工作程序:
1.学院接收人数应不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5%,学院根据当年学生申请情况、往年接收学生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类)接收人数;
2.学院根据学校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调整专业实施细则,学院至少确定一门笔试科目及对应参考教材,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比50%,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布;
3.学院在第一学年春季学期末组织笔试和面试,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给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公示拟调整专业学生名单,学校审批公布准予调整专业学生名单。
第五条 跨学院调整专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第六条 转入按大类招生学院的学生应跟随转入学院统一进行专业分流。
第七条 调整专业后的学业安排:
1.学生调整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选课和完成学业;
2.学生转入新专业时,已错过的应修课程跟随下一年级修读,可视情况办理间听或免听手续。
第八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第二学士学位的;
2.招生时确定为军工专业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的;
3.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4.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视情况单独申请调整专业,经所在学院审批,拟转入学院考核同意,学校认定后予以调整,但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初和12月初:
1.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调整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第十条 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南京理工大学学生调整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南理工教〔2014〕487号)同时废止。
南京理工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1 | 安全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2 | 自动化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自动化类 | 本科 |
3 | 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 | 本科 |
4 | 电子信息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5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化工与制药类 | 本科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材料类 | 本科 |
7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8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9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