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本科)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和校医院复查核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业者;
(四)如因专业调整或停办,休学期满的学生,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六)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四)音乐、艺术、体育类专业与非音乐、艺术、体育类专业互转的;
(五)职高对口升学跨大类转专业的;
(六)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七)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的;
(八)已修课程考核成绩有不合格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转专业的。
第三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在每学期第十四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复核,符合条件者,由教务处汇总交由学生申请转入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其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每学期期末会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布。学生转专业应在下学期期初一周内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未办理者则继续在原专业原班级就读。
第三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累计不得超过一次。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可以在本校专业范围内选择;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只能在相近专业范围内选择;毕业学年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三条 转专业后,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生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内容相同时,可以申请办理免修手续,没有修读或只修读课程的部分内容,应补修;若未修课程与现有开课时间冲突,可以通过自学方式修读,由课程开设院(部)负责进行课程考核。
第三十四条 学生转学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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