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南信息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湖南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三条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可以在本校专业范围内选择;非两年制的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只能在相近专业范围内选择;毕业学年学生不能转专业:其他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国家控制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四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一般只在学期末进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在招生时由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毕业学年学生;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六条
本校学生转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本校和转入校同意后双方出具转学函,由本校报省教育厅。省内转学的,由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省教育厅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本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外校学生转入,也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本校同意后出具转学函,由转出学校按相应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材料:
(一)转出学校的公函;
(二)盖有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业章的新生简明登记表;
(三)历年学业成绩;
(四)历年操行评定;
(五)体格检查。
省级特色专业(高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省级精品专业(高职):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