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湘潭大学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湘潭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湘潭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湘潭大学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材料物理、化学、旅游管理、中国共产党历史、英语
湖南省特色专业(23个):经济学、金融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行政管理、英语、旅游管理、材料物理、物理学、工程力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新闻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图书馆学、哲学、历史学
国家重点学科专业(3个):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工程力学
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8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首批“卓越教育培养计划”专业(6个):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采矿工程、法学
湖南省重点专业(15个):经济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材料物理、金属材料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可允许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2、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3、艺术类等学科专业通过面试考核接收的学生;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5、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 考虑到人才培养的计划性,各学院同意转出或接收的转专业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15%,外语类专业应控制在10%以内。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办法办理: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于每学期第一周前交至相关学院审批,学生所在学院及接收学院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意见;
2、接收学院应于每学期第一周将拟接收学生的申请表汇总并交教务处,逾期教务处不予受理;
3、学校在每学期第二周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批,被批准者,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有关手续;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录在其成绩总表中,转专业学生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校予以认定。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学(转出和转入)应在每学期开学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申请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申请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含联合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 申请转专业或转学的学生,未经批准及未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