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
1、4月6日,学院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4月9日?1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学院驻各县(市)区招生办事处办理资格确认。
2、4月27日前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
3、4月28日?5月3日公示拟录取名单,查询http://www.8379888.com/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5月3日?10日领取录取通知书。
5、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参加湖南省2017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同时被2所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填报一志愿院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