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湖北省重点专业:医学影像技术、数控技术、畜牧兽医、护理、医学检验技术
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物流管理、学前教育
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会计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七条 转专业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统一规划的原则办理。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专业。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系):
1.确有特殊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院认可,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二年级者;
2.跨学科类别转专业或在不同录取批次的专业间转专业者;
3.成绩不合要求者;
4.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已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5.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九条 转专业(系)手续,按下述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系),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系)审批表》,经所在院(部)签署意见后,拟转入系对其进行全面考核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2.学生转专业(系)手续,在每年12月份办理。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仍须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于下学期开学的前两周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系)一次。
第三十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须修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前修读及格且在内容与程度上相当于或高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相同课程,其学分予以承认,否则必须重修。可予承认的原学专业课程学分总计超过转入专业相同年级规定总学分三分之二以上时,可编入相同年级学习,否则编入低年级学习。
第三十一条 在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期期末考试后所取得的学分达到试读规定,应予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个年级。
第三十二条 因地理、身体或学业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不宜在本校学习,经家长同意,学生可以申请转学。转入学校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二年级(不含二年级)以上;
3.应作退学处理者;
4.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本省转学,必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我院学生转入外校学习的须填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审批表》,在院内按转系程序办理。经学院批准后,再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凡要求从外校转入我院的学生,须持有《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经教务处初审符合要求,由省教育厅批准后正式转入我院,其转学手续由个人负责办理。
2.学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须由转出学校推荐,经学校所在省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真辖市)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函通知转出省主管高教部门和学校,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区公安、粮油部门,学生方可按规定具体办理转学事宜。
第三十四条 学生转入我院学习,须修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学前修读专业课程及格且在内容与程度上相当或高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相同课程,其学分予以承认,否则必须重修。可予承认的原学专业课程的学分超过转入专业相同年级应获学分总数三分之二时,可将学生编入相同年级学习,否则编入低年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