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武汉工贸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武汉工贸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转入专业学习的;
(二)在拟转入的专业领域取得创新创业突出成绩、确有相关特殊才能的;
(三)复学或因其他原因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如原专业没有继续招生,可转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学习;
(四)以保留入学资格方式参军入伍且愿意退役后继续学习的;
(五)在校期间参军入伍而退役后复学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不予调整专业:
(一)学籍条件达不到要求;
1.取得学籍未满一学期或者在校期间调整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学生。
4.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二)与招生政策相抵触;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原则上不能跨录取类别转专业,具体要求参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入学以来曾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或学校认为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取得转入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方可毕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入学校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湖北省教育厅审批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学校及时公示转学情况,并对学生转入本校的,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将转入学生信息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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