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黄冈师范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黄冈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修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和《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中心”理念及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规范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学工部、招生就业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转专业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指导。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当年招生录取信息资料,学工部负责转专业学生的学生证更换以及宿舍调整等工作,财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标准变更、收取等工作。
第二条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各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院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配合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做好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包括制订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转专业学生报名资格初审,转专业考试的试卷命题、评阅,转专业学生预录取初审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学校转专业工作坚持“学生中心”导向,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同时兼顾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与要求;坚持科学、严谨、规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原则;坚持重要环节的公示制度。
第四条 基本程序。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期末,在符合转入专业要求情况下由本人根据意愿提出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考核通过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转入新专业。
第五条 申请条件
凡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在籍的大一学生(含因病休学、休学创业或大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至大一的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在符合以上情况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当
年招生时的专业录取条件(当年的高考选考科目与转入专业选考科目
要求一致)和转入专业的考核要求;因某种特殊原因留级的学生转专业时,须同时符合学生当年高考专业录取条件和所留年级学生高考专业录取条件。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学校招生部门意见执行。
转专业按国家政策要求还有以下限制或优惠条件
(一)转专业的专业类别限制
1.高考选考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一致的,不得转专业;
2.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体育类与非体育类的专业不能互转;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
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优师计划、高职一体联合培养、中职技能高考、中外合作办学、专升本学生)。
4.转入大类招生专业的,其具体转入专业以专业分流的结果为准,不得直接转入大类中的某一专业。
(二)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具备转专业资格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或大学二年级及以上者(退役士兵当年复学除外);
2.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3.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者;
5.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6.因学习态度不端正、缺考等原因引起的黄色或红色学业预警者,或因成绩不合格而留级至一年级的学生;
7.大类招生专业已完成专业分流之后的学生;
8.从外校转入我校就读者。
(三)特殊优惠政策
1.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至大一或大二当年,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不需参加转专业考试,但需由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优先转专业;
2.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或本人,凭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转专业考试、学校同意后,可优先录取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两类学生同样需要遵照本通知中规定的转专业工作相关要求、程序,在网上报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在转专业录取时可优先考虑,同时不占用该专业转入指标。
第六条 转专业工作的具体流程
1.教务处发布通知。教务处依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在每年12月和次年6月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全面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教务处、各学院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转专业的咨询、报名、考试、公示、录取及后续教学安排等工作。
2.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本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建设现状与规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制订本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转专业条件、拟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名称及转入人数、考试形式、考试(考核)科目、录取办法等,方案中的有关规定不得突破本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3.审定和发布工作方案。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教务处同时发布关于学生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工作通知。
4.申请和审核报名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按照教务处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写、按时提交《转专业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表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依次审核后,确定学生转专业报名资格。
5.公示符合报名资格名单。教务处在学校教务在线网页上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6.举行考试。转专业考试分别在每年的12月或次年6月间进行,笔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安排,笔试的试卷命题、制卷、评卷工作由各学院完成;非笔试的考核(如:英语口语考试、艺术类考试、体育类考试、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及其他面试工作等),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7.学院公示考试成绩。转专业考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各学院在该学院网上公示转专业考试成绩,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存有疑问,可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8.教务处公示拟录取名单。各学院根据学生转专业考试成绩和《转专业工作方案》中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录取人数、转专业条件等,初步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该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将全校复核通过的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9.学校审定转专业名单。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该名单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印发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的文件。
10.办理转专业手续。学校印发转专业文件后,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好转专业手续,到转入的新专业学习,不得再次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11.留存转专业档案。教务处和各学院须将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考核材料(如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等转专业材料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按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
1.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有无故缺考或补考缺考记录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来完成学业。
3.转专业学生应在转专业学生名单公布后的1周内,以学院或班为单。
4.学生转专业后,应在转入学院教学秘书的指导下,在新学期的第1周内办理好课程认定、补修、免修等课程修读手续。
第八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变更由教务处统一完成,其他信息变更由相关单位配合完成。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已交学费多退少补,具体缴费事宜按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从2021年开始,对已经启动新高考招生改革的生源地学生执行新转专业管理办法,没有改革的生源地学生仍沿用2019年版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黄冈师范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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