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武汉工程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武汉工程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是学校改革与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条件的重要举措。本实施办法是为了保证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使优秀学生和确有专长的学生能够脱颖而出的一个重要措施。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转专业工作,审批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含转入条件和转出条件)并予以公布;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负责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办理学生学籍变更信息;负责协调学生专业调整后教学计划的落实。
第四条 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含转入条件和转出条件);负责组织实施本院转专业审核与选拔考核工作;负责按学生转专业结果完成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转专业是指学生经录取后,因主观或客观原因需对原学习的专业(专业类)进行调整。
转专业一般在学生入学第一学年内完成。对于在原专业学习困难,达到留级标准的学生,可先办理留级手续,留级期满后,自首次入学算起第二学年内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六条 申请办理时间。转专业时间为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的第一、二学期,具体办理时间及工作流程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学生需在该学期12月1日或6月1日前向转出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七条 转专业条件
(一)转出条件
转出条件由各转出学院本着“以生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身体因素、学习因素、学业专长等,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综合制定。各转出学院应分别制定不同时段(即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的第一、二学期)的转出条件,且不得将第一学年两次转专业合并为一次处理。对因患某种疾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或生理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或确有特殊困难(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能在转出专业正常学习的,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或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类)排名前5%),应优先同意其转出;对转入专业确有特殊专长(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转专业后能发挥所长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应支持其转出。
转出条件应在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出学院制定完成,并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在学生入学后的两个月内予以正式公布。
(二)转入条件
转入条件由各学院本着“以生为本” 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重于学生是否适合在转入专业学习,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综合制定。对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或对转入专业确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应优先同意其转入。转入条件中不得设置涉及学生家庭贫困、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等非学业因素而拒绝转入的条款,或在实际执行中拒绝或变相拒绝达到转入条件的学生转入。
转入条件应在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院制定完成,并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在学生入学后的两个月内予以正式公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的,如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但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可在本大类内转专业。
2.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3.考生跨生源类别转专业的(即文史类考生不得转入仅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转入仅招收文史类考生的专业);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不满足转入专业选科要求的。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或应予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学校有其他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第八条 参军入伍大学生正常退役复学者,可申请一次转专业;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专业。教务处负责审批后,转入到相关专业学习。
第九条 为保证转出专业的稳定,转出专业同意转出学生的合计人数控制在该年级专业学生总数的20%以内。
为保证转入专业有足够的培养条件满足学生的培养,转入专业接收学生的合计人数控制在该年级专业学生总数的10%以内。
第十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则上必须完成该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方可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若转入学院认为有课程可以免修的,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免修。
第十一条 由学校招生部门制定符合学校相关招生政策鼓励的学生可以在第一学期申请转专业,由招生部门与教务处直接确定。
第四章 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 公布每学期转专业的时间安排及流程。学院按专业(类)提交本学期拟转入学生的计划数给教务处,教务处每学期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各学院的转专业考核规则以及经过教务处核准的各专业转入计划数与转入条件。
第十三条 学生填写转专业志愿。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仔细阅读申请转入专业的转入条件及该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充分了解该专业的知识结构和学业要求的基础上,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每人每次申请转专业限填报一个志愿。
第十四条 转出学院审核。依据当年度转专业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学生所在学院(即转出学院)对学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对同意转出的学生,由转出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由学生本人将《武汉工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附件材料提交到申请转入学院。
第十五条 转入学院审核与选拔考核。依据当年度转专业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各接收学院(即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对拟转入学生完成相关选拔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定并通知学生,学生须按转入学院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参加考核。考核力求公平、公正、科学,同时各学院在考核过程中,应加强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指导,避免学生盲目转专业而造成后续学习困难。
第十六条 学院拟转入与学校最终审批。各接收学院完成对学生的选拔考核,并将拟转入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负责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教务处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于下一学期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生专业调整后,以学年为单位按调整后的专业缴纳学费。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补修课程的收费,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武汉工程大学本科生专业调整暂行规定》(校教〔2015〕15号)同时废止。
武汉工程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化工与制药类 | 本科 |
2 | 制药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化工与制药类 | 本科 |
3 | 能源化学工程 | 重点学科 | 化工与制药类 | 本科 |
4 | 药物制剂 | 重点学科 | 药学类 | 本科 |
5 | 生物工程 | 重点学科 | 生物工程类 | 本科 |
6 | 生物技术 | 重点学科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 |
7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重点学科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8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9 | 机械电子工程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10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1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12 | 通信工程 | 重点学科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13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重点学科 | 仪器类 | 本科 |
14 | 自动化 | 重点学科 | 自动化类 | 本科 |
1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重点学科 | 电气类 | 本科 |
16 | 电子信息工程 | 重点学科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17 | 建筑学 | 重点学科 | 建筑类 | 本科 |
18 | 土木工程 | 重点学科 | 土木类 | 本科 |
19 | 工程管理 | 重点学科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20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重点学科 | 土木类 | 本科 |
21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重点学科 | 材料类 | 本科 |
22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材料类 | 本科 |
23 | 材料物理 | 重点学科 | 材料类 | 本科 |
24 | 材料化学 | 重点学科 | 材料类 | 本科 |
25 | 应用化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化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