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绥化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绥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
第九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一条 取得学校学籍的学生应在所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转专业。
第三十二条 入学第一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条件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同年级转专业:
1.确有某方面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第一学年专业考试成绩在班级前3%及以上者,可转到相近专业学习。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过一学年专业学习,在条件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降一年级转专业:
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无法进行原专业学习,经本人申请,可降转到其它专业;
2.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经过一年学习后,确认确有困难的,可降转到其它专业。
第三十四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经过学生本人同意,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三十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规程办理:
1.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的,由本人申请,上报学生处,经研究、审核同意后,到原所在院(系)和转入院(系)履行相关手续,并由教务处将学生成绩档案调整到转入专业和行政班级。
2.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后,按照上级对相关手续的要求,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跨省转学的,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
4.学生转学申请经批准后,凭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因违纪等情况,学校正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的;
5.根据本规定应作退学处理的;
6.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七条 学生转学不能由下一批次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
国家级特色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
省级重点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