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黑龙江大学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黑龙江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黑龙江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黑龙江大学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级特色专业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所属领域方向 | 批次 |
1 | 黑龙江大学 | 新闻学 | 新闻传播类 | 第一批 |
2 | 黑龙江大学 | 俄语 | 第二批 | |
3 | 黑龙江大学 | 经济学 | 第二批 | |
4 | 黑龙江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第三批 | |
5 | 黑龙江大学 | 哲学 | 第四批 | |
6 | 黑龙江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第四批 | |
7 | 黑龙江大学 | 法学 | 第六批 | |
8 | 黑龙江大学 | 英语 | 第六批 | |
9 | 黑龙江大学 | 日语 | 第六批 | |
10 | 黑龙江大学 | 化学 | 第六批 |
省级重点专业
哲学、经济学、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英语、俄语、日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图书馆学、材料化学、档案学、旅游管理、生物工程、生物技术、艺术设计
黑龙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五章 转专业
第十五条 转专业基本原则:
(一)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三)遵循确保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四)遵循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在年级专业成绩排名前10%,且无违纪或违纪已解除,已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的;
(二)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可更好地发挥其专长的;
(三)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申请人入学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相应年份录取分数);
(四)学生学习有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申请人入学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相应年份录取分数);
(五)学生创业休学或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复学后确有需要的;
(六)符合校内实验班选拔管理办法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自主选拔录取、定向就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班、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艺术类专业学生转入普通类的;
(三)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以上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八条 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习成绩优秀申请转专业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学校6月初启动转专业工作。各学院根据专业师资状况、实验室条件及学生就业等情况,科学拟定本年度的接收计划及考核方案,明确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等,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
2.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招收计划并制定当年转专业工作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向全校公布。
3.第三学期初,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只可申报一个专业),经学院初审同意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学院推荐名单及意见、学生个人报名表、学生个人成绩单、学院成绩排名)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对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后送交接收学院,接收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未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5.接收学院通过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形成接收报告,会同学生申请表一并报送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拟转专业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主管校领导签批印发相关文件报教育部学信网备案。
(二)因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符合第十六条第2款-第6款相关条件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附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
(1)学生因个人兴趣和专长提出申请的,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政府部门颁发的省级(或省一级学会)以上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奖励(国家级前五、省级前三)或有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具有应用价值的专利项目(独立申请或第一申请人)等证明材料至少一项,并附拟申请转入专业副教授以上推荐材料。
(2)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提出申请的,须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同时须由校医院审核相关病例材料并出具相关意见,可申请转到学校指定的专业学习。
(3)学生因学习有困难提出申请的,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出具综合鉴定报告及专业学习评估意见,可申请降转到学校指定的专业学习。
(4)学生因休学创业提出申请的,须提供休学创业期间的企业执照、企业运营情况及创新创业项目报告和相应专业学习需求等佐证材料,以及经创业教育学院审核后出具的《创业转专业申请登记表》。
(5)学生因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须提供退役证明。
(6)符合校内实验班选拔条件的,按教务处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2.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对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后送交接收学院,接收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学生转入年级。未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4.拟转入学院将考核结果报送学生处,经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并印发相关文件。
5.学生处为获批转专业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学信网备案。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第二十条 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可优先考虑。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可以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或因降级或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复学后原专业发生变化的,允许转到其他相关、相近专业就读。
第二十二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转入专业要求进行日常管理,按新专业教学计划修读课程,未修过的课程则需要补修,学生在补修时因时间冲突不能参加课堂教学时,可申请免听。学生转专业后如已修完的必修课与新专业必修课相对应,成绩按必修课记入该生成绩档案;如已修完的必修课不能与新专业必修课相对应,成绩按选修课记入该生成绩档案。转专业学生的学费从转入学期起按新专业学费标准收取。转专业的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核时按异动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成绩审核,相关学院要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管理、选课及学籍档案材料的移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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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大学在北京录取分数线及招生人数多少,附历年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