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洛阳理工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人才,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与程序;
2.因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采取个人自愿申报、转入学院考核公示、教务处统一审核、学校审批的办法进行;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申请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申请转专业。申请条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确认其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实其不适宜在现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继续学习;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者;
2.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3.不同录取批次、不同报考代码、跨学历层次、跨学科门类者;
4.单独招生、专升本、定向生、委托培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5.应作退学处理者;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程序
转专业的申请、审核等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 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布置转专业工作;
2.各学院向教务处报当年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教务处汇总并组织审核、公布当年度全校本专科生转专业信息;
3. 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专业信息一览表”相关信息向转入学院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表 1。对于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大于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的专业,各学院应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
4.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核,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后,填写《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见附表 2),连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起报教务处;
5. 教务处对学院上报审核结果进行汇总,会同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教学校长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6.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前,教务处负责将审议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发文予以公布,同时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学生需在文件下发 3 日内完成转专业手续办理,否则视为放弃;
7. 转出、转入学院交接转专业学生入学以来的各种档案;转入学院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相关工作指导;
8. 教务处负责及时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四、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1.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
2.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转入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方可毕业、授予学士学位。
3. 转专业前已修读合格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与要求等于或高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互相替代,但需提交《转专业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见附表 3),经转入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修;其余成绩合格的专业课,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作为通识教育选修课。
五、其他事项
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校发〔2016〕62 号文,其他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2.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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