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商丘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商丘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商丘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商丘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园林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河南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园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河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英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园艺
商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学校录取的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未取得学籍的。
(二)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三)跨学历层次的。
(四)艺术类转向非艺术类者。
(五)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六)退学试读或拟作退学处理的。
(七)入学以来有违法或违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八)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九)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转专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经学生原所在学院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休学创业或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符合以上情况的学生转专业,可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提出建议,经教务处核准,安排适于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转专业手续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办理。由本人申请,转出与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
第二十八条 转入学生原已修过的课程符合转入学院教学计划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转入学院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只作为教学计划之外的选修课成绩记录。
第二十九条 转专业的学生须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毕业。
第三十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下述原因可以申请转学。
(一)凡经学校审核确认有专长,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我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无法在本校学习的。
(三)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
(四)转入学校应低于或等于学校的层次和批次。
(五)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
第三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新生未报到入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六)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七)跨学科门类的。
(八)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九)预科生转入不具备预科生招生资格高校的。
(十)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三十二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三十三条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应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从本校转出的学生,必须按原录取批次规定的收费标准缴清学费,否则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