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在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或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或有特殊困难需要转专业或转学者,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转专业或转学。
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的专业。基本原则为:?
(一)根据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状况,确定各专业转入及转出计划。?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三)文(理)科专业新生不能申请转入理(文)科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要求转入非艺术(体育)专业者,其高考文化分数必须达到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专升本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四)申请转入某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时,首先确定该专业的成绩要求,然后再按高考总分的高低确定是否可转入该专业。?
(五)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第十八条申请转专业的条件是:?
(一)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十九条学生转专业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应当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转学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年第21号令)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条转入院(系)对转专业学生原所修课程进行认定。转专业学生应达到转入院(系)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因转专业延长在校学习年限者,应当按照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学生转专业、转学,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本院(系)范围内转专业,由学生本人在军训结束之前提出申请,并填写《周口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二)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跨院(系)转专业,由学生本人在军训结束之前提出申请,并填写《周口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所在院(系)同意并推荐,拟转入院(系)通过一定形式的考核后同意,由教务处批准;?
(三)申请转入其他院校者,经两校同意,还应当由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省转学者,应当由两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转出院校与转入院校设置的专业类型差异较大者;?
(三)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四)本科三年级(不含三年级)以上者;专科二年级(不含二年级)以上者;?
(五)保留学籍者;?
(六)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七)受开除学籍处分或须作退学处理者;?
(八)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三条凡申请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应当参加原所在学校或专业学习;否则,按违反学校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