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军队院校
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
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15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
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948名(男生926名、女生22名),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436名(男生431名、女生5名)。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招生考试之友》。
三、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以下简称军队院校)的考生志愿实行网上知分填报,时间为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司法和其他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之间可以兼报。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与考生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时间为
对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人民武装部要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所辖县人民武装部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30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退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五、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工作在河南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面试体检时间为
今年面试体检工作继续使用《河南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试体检系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全程阳光。其中,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军队院校和省军区人员联合组成,主要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谈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工作人员由军地有关人员联合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政干〔2015〕904号)执行,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
面试、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体检次日登录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haedu.gov.cn)自行查询结果。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于
六、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军队院校录取工作。各院校要提前做好录取有关准备工作,录取中的问题一般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军队院校也可委托省军区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工作,具体事宜由军队院校直接与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联系。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招收国防生高校调剂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剩余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军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录取过程中,军队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的同时,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招生办公室印章。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七、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军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取消入学资格,军队院校要于
八、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充分认清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临的新形势和提高招生质量的新要求,切实增强人才选拔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各军分区(警备区)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统筹利用军地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宣传,使考生及家长及时掌握招生咨询,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及时掌握招生资讯,为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志愿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政策信息。
二是要深化阳光招生。军地各级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军队生长干部招生工作,加强全程监督,严肃查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让招生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军分区(警备区)要积极主动地抓好军队院校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各县人民武装部和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政治考核,对不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从事军事职业的,从源头上严格把住关口。各级教育部门、招生办公室和中学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努力为军队选拔输送高素质合格人才。
三是要严格问题倒查。坚持把纠治不正之风作为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转作风正风气要求,深入查找和解决问题。省军区将抽调干部、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查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将在面试体检现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每天随机抽取5名考生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检查面试体检工作。同时,成立由军队院校、省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考生权益申诉复议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
军队院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81671600
附件: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2.面试、体检工作日程安排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部
二O一五年六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