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四章 转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一般应完成就读专业的学习,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学期结束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后、参军退役后复学,相应年级无原学习专业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且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已有确定学术成果或者奖项可证明其在该专业有专长;
(四)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专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跨学科门类的;
(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三)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四)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予以退学的;
(五)教学计划与安排不能相互衔接的;
(六)正在休学的;
(七)毕业年级的;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八条 转专业基本形式:
我校学生转专业分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
(一)优秀学生转专业 优秀学生是指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在专业接受许可条件下可申请转专业。
(二)特长生转专业 特长生是指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科领域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学生:
1.获得科技成果者或者获得国家专利者。
2.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特长生在特长专业可优先转专业,在其它专业按普通生对待。
(三)普通学生考试转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由学院根据专业要求确定。
(四)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专业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有关程序:
(一)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即第一学期末,向系部提交转专业申请(每生只能提出一次申请)。
(二)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各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实际报到人数和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各个专业可以接收的转入学生人数。
(三)学籍办公室对照转专业的条件,以学生转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教育厅办理备案手续。
(四)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由学籍办公室通知学生办理后续的相关手续,填写《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各系应在学生办理完手续后一周内把原件交于学籍办备案,其他部门登记留存复印件。
(五)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修课,毕业条件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同档次或高档次,转专业后所取得学分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学分,必须重修;其它课程学分,可作为转入专业的任选课学分。
(六)学院对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若无异议,公示期过后实施。
第五章 转 学
第二十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入学成绩未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最低录取分数的;
(四)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毕业年级的;
(六)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应予退学的;
(七)未足额缴纳学费的;
(八)未办理注册手续者;
(九)已办理过转学的;
(十)其他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不能转学的。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由本人申请,校内逐级审批,经转出、转入学校批准,报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拟转学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若无异议,公示期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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