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制度
三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校要求,在规定的申请时间里,已经取得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享受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原则上各学院转出的学生人数应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收学生人数的10%以内:
1、学生入学后因伤残或发现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在某些方面确有兴趣或专长,并能提供有关说明其拟转入专业学习的专业依据,且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休学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5、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社会对人才需求变化的需要,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此类转专业不受以上条件和名额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为了体现教育和社会公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
(二)跨学历层次。
(三)招生时确定为对口、单招、委托培养。
(四)经考核达不到预转专业要求。
(五)艺术类转入普通类。
(六)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
(七)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或学校事先规定不能转专业。
(八)学费未缴纳。
(九)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
(十)学生目前处于处分期。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性,学生一般应在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三)跨学历层次。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
(五)未缴纳齐三年学费。
(六)其他不适合转学情况。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转学手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转专业:
(一)学生处启动转专业工作。学生处在第二学期开学前或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启动转专业工作,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准备拟转入专业的证明材料。
(三)二级学院审核确认签字。经由原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拟转入专业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考核,提出意见上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汇总公示。学生处对各学院转专业情况和具体办法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五)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学生处出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籍异动通知单》,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新专业学习。
(六)补缴学费。学生转专业审核通过后,持《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财务处补缴学费差价并更改学生专业信息。第二学年按新专业缴纳学费。
转 学:
(一)学生申请省内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二)申请跨省转学者,需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分别报各自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本人负责办理转出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学生本人携带办理完备的转学手续经学校主管校长签字后到学生办理后续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和转学之后的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转入后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对已在原专业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课程成绩带入新专业,不合格课程需要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能毕业。
(二)对于转入我校的学生,原则上按照转入后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在原学校原专业已经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课程经教务处确认后代入新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课程需要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能毕业。
(三)凡转专业和转学的学生在转入专业学习期满,修完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发给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转学学生从转入学年起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转专业学生已领的教材退换新专业的教材。
(六)各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类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豫剧表演)
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名单:戏剧影视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