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贵州工商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2年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贵州工商职业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重点专业: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助产、护理、工商企业管理、空中乘务、市场营销、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六节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确需转专业,经慎重考虑,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但不得跨学科大类或招生类别转。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年起,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次数限于一次。学生一般应按照学校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学生,可申请转入与创业或服役相关专业学习。招生时限制转专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考虑转专业:
(一)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确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业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二)艺术、体育科类跨类转入其他科类的。
(三)由招生录取时的低学历层次专业转为高学历层次的专业。
(四)属于公费师范生、联合培养学生、定向生、委培生、专升本等特殊类别的。
(五)专科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的。
(六)受过纪律处分的。
(七)学生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八)第二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
(九)应作留降级或退学处理的。
(十)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十一)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十二)未在规定工作时限内完整报送转专业申请材料的。
第二十四条转专业按以下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第1-3周(15个工作日)内进行。
(二)开学第一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所在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规定审核学生资格,符合条件的由该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三)开学第二周,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二级学院应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进行专业考核。合格者予以批准,并将学生所填申请表送教务处、学籍分管副院长审批。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为期三天的全校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后均无异议的,学生本人将申请表复印后交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等存档。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四)学生因身体方面的原因,经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证明不能在所学专业继续学习,需转专业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附医院证明、所在的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由拟转入的二级学院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如果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则成绩有效;如果不符合转入二级学院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应参加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相应课程的重修(补考)并通过考核。
第二十五条转学条件
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转学:
(一)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二) 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三) 高考分数线高于本人想转入的学校当年最低录取线的。
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通过转学可以解决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跨学科门类的;
8.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六条转学的办法
外校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需向拟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我校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我校培养要求且我校有能力培养的,经学校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并公示转学学生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署接收函。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五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本校学生要求转学时,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批准(转出学生须提供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意向函)后,随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检表、在校表现鉴定、成绩单、体检表)一并转呈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正式填写《高校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按表中程序办理。具体手续按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办理,其中审批结果须各送一份给转出和转入学校教务处备案,否则不给予受理学籍转入转出手续。
(二)学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以保证学生在新学期顺利到转入校学习。
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本校者,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无论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其招生录取时生源属性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