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录学校范围。
有缺额并申请补录的自治区所属高职高专院校(含本科院校开设的专科层次专业)。
二、补录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已经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含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因未按时到校报到被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
三、补录志愿设置。
高职高专提前批补录设 1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 6 个专业志愿。
高职高专普通批补录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 4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
补录志愿均不设置服从调剂的选项。
四、补录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在正常录取阶段,部分学校已经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如下:
提前批的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文化分已降至 150 分。
普通批降至 190 分的学校有: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北海职业学院、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降至 170 分的学校有: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贵港职业学院、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百色职业学院、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梧州职业学院、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补录征集志愿后,对在原录取分数线上仍生源不足的学校,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分数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五、补录投档规则。
补录征集志愿结束后,先进行提前批的投档、录取,再进行普通批的投档、录取。
补录投档规则与相同批次原来的投档规则相同。
六、补录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22 日 12:00 。
七、征集计划信息表中,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 2011 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