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省级重点专业一览表 | ||
应用电子技术 | 省一类品牌专业、省级示范专业 | 电子与通讯学院 |
移动通信技术 | 省二类品牌专业 | |
工业设计 | 计算机与设计学院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省二类品牌专业、省级示范性建设重点专业 | |
软件技术 | 省级重点专业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省二类品牌专业 | 先进制造技术学院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省级示范性建设重点专业 | |
数控技术 | 省一类品牌专业、省级示范专业、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省二类品牌专业、省级重点专业 |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省二类品牌专业 | 电气技术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省级重点专业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国家级重点专业 | |
汽车电子技术 | 省二类品牌专业、国家级重点专业 | 汽车学院 |
汽车装配与制造技术 | 省级示范性建设重点专业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省级示范专业、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省级重点专业 | |
报关与国际货运特色专业 | 省二类品牌专业 | 物流学院 |
物流管理 | 省二类品牌专业、省级重点专业 | |
会计 | 省一流校重点建设专业 | 经济贸易学院 |
商务英语 | 外语商务学院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行为。
转专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1.学生本人应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期末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再经拟转入专业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于学院考试周结束三天内交教务部汇总。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在后续学期期末提出申请。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需要参加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在第二学期第一周进行,由申请转入二级学院(部)负责。
3.第二学期第二周前,教务部把同意转专业的建议学生名单汇总提交给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对学生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结论。
4.通过学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6.批准学生转专业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7.凡经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入合适年级学习,学生本人不得指定转入某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后,应该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要求学分,考核合格方可毕业。在原专业已经修读了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并取得学分的,成绩可直接置换;在原专业没有修读转入专业的相关课程,根据学院教学安排进行补修。
8.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