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个性,促进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依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和学生学习意愿,实施学生转专业制度。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一年级在读学生;
2.转入专业与所学专业的高考录取类别相同;
3.无曾申请转专业记录;4.无考试违纪作弊纪录,学习刻苦认真。
第四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五条 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与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二年级及以上专业的学生,除身体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所学专业学习外,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程序。
1.每学期第十周,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学生课程成绩认定表》并分别送学院签具意见后送转出学院办公室,由转出学院教务员统一于第十一周送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学生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并送主管教学院长和学校校务会议审定。
3.教务处将经校务会议审定的学生转专业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4.转专业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学生转专业通知书》于申请转专业次学期到转入专业学院报到注册,并以插班方式到转入专业学习。学生转入学院应当指导学生做好插班和转入专业课程补修等工作。
5.学生转专业结果发文公布后,学生原所在学院应当及时将学生的档案材料转交学生转入学院。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应当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选修和补修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方可毕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规定的学术水平和条件,授予转入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15〕11号)同时废止。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推荐人数 |
1 | 艺术设计 | 4.2 (189人) |
2 | 英语 | 4.2 (172人) |
3 | 会计学 | 4.3 (169人)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1 (166人) |
5 | 市场营销 | 4.2 (113人) |
6 | 汉语言文学 | 4.1 (113人) |
7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4.2 (96人) |